“不用怕,”常思豪抚着她的背安慰,“因为你就是梦,梦自己怎么会醒來呢,”
阿遥天真地笑了:“我是梦,那你是什么,”
“我啊……是做梦的人啊,”
阿遥想着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另一层面,想到大哥未必有心,可能想到这层面上的只是自己,羞得脸上微微烧起來。
但是一种旖旎的渴望盖过了羞涩,她轻轻地说:“如果觉得这个梦还好,”
这话只有半句,因为,羞涩又占了上风。
常思豪微笑道:“好梦,每个人都想天天做吧,”【娴墨:残疾姑娘和黑马王子过上了沒羞沒臊的生活……】
阿遥知他会了意,羞得身子向他靠紧,好像离得太近,他就看不见自己了。
常思豪笑了,觉得自己不但是禽兽,而且是只下流的禽兽。
但,禽兽是快乐的。
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快乐,比官场上的压榨倾轧快乐,甚至比为理想而奋斗快乐,比为众生而奔走快乐,【娴墨:愈堕落愈快乐,愈自私愈快乐,】
阿遥的脸靠过來的时候,碰到了他由颈侧垂下的细绳。
刚才一直很忘我,竟然沒有感觉到,【娴墨:很忘我……很忘我……】【娴二补:想是小常胸肌很厚实,故两人贴在一起时沒碰着,嗯,嗯,很厚实,一定很厚实……(某人:兀那婆娘,你瞧洒家肚子干绳么,)】
她微微后靠,看到细绳末端深入水下,系着自己缝制的那只锦囊。
轻轻一拉,锦囊露出水面,表皮已泡得干干净净【娴墨:沒有搓洗,胜似搓洗……】,上面的小龙张牙舞爪,好像比自己还开心。
阿遥轻托在手里:“大哥,你一直在身边带着它,”
常思豪:“嗯,这是我的宝物啊,洗澡从來不摘的,”
阿遥幸福地一笑:“只怕里面的符纸都泡烂了,”用指头一捏,感觉里面很硬,这才意识到它的沉并不是因为灌足了水的缘故。
“怎么,用來做钱包了吗,”她拉开绳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來,【娴墨:心爱之物,当钱包岂不煞风景】
落在掌心的,不是散碎银两,而是一只湿湿的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