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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冲与共尉(兼论共乔)(2 / 3)

共家曾经是贵族,但是在我的书里,共家的荣光早已进了历史堆,根本不能照耀到共尉这个穿越者的身上。开始的时候,他甚至不如吕臣――吕臣至少还是陈胜的亲信,而共尉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临时一菜刀劈出了个机会。陈胜没死,他进退两难,救与不救都不是好抉择。陈胜死了,他面对着陈胜的遗产,面对着陈胜的旧将吕臣等人,也是个尴尬的局面,如果要继承,吕臣等人比他更有资格,如果不继承,他就要面对许多人道义上的攻击――秦嘉、景驹就差点掀翻了他好不容易积累的果实。

而以项梁为代表的项家,更是他不能不提足了小心对付的对手。项梁八千人过江,转眼之间实力就超过他几倍,在项家的面前,他根本没有还有之力。

除了项梁,还有楚怀王,楚怀王凭着贵族的身份,轻而易举的得到了陈胜根本得不到的东西,这对同样是庶民的共尉来说,楚怀王也是和项梁一样必须打败的对手。

外有强秦,内有项梁和楚怀王这样的贵族,共尉又有着统一天下的宏大愿意,他能做的,只有隐忍,等待,他没有什么施展阳谋的机会,他更多的是阴谋。

委曲求全,借刀杀人,表里不一,驱狼吞虎,这都是他不得不用的阴谋。在这种强者多多的多方博弈中,作为一个相对弱小的角色,他能做的只有这些。

其实,他比刘季还可怜。因为刘季起兵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要做一个天子,能够封侯,有一块封地传以子孙,脱离庶民的地位,他大概就能心满意足了。而共尉却是见惯了大一统的人,他的目标要高远得多。目标越高,和现实的差距越大,他心里的那种痛苦也就越大。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阳光?

或许,也有办法让他阳光,穿越者嘛,金手指多开两个,把火药搞出来,用步枪装备部队,不用多,一千火枪手,基本就能横扫天下,项羽力拔山兮?一枪撂倒!匈奴人来去如风?一顿排枪全部干废!步枪不行,咱再造机枪,造大炮,保证能在有生之年统一天下。

不过,这样还有意思吗?

我承认,共尉现在不够爽,看起来有些憋屈,要对人陪笑脸,要替人搞后勤,还有些阴险,不够霸气。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他肯定会越来越牛的,在混,这点基本道义还是有的,我只是请那些觉得憋屈的书友多一点耐心。

陈二狗说过,因为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人生莫不如此。没有装孙子时候的憋屈,又如何有做大爷时的畅快?

说完了主角的不同,再来说说其他的。

《曹冲》虽然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但却是第一个签约、上架,写到二百万字的小说,说心底话,第一次驾控这么长的篇幅,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我能体会到猛子写大汉帝国风云录到最后的心力交悴,虽然我只写了他一半不到。曹冲的故事相对简单,派系斗争,很多的内涵都没能涉及到。写完之后,颇多遗憾,所以在《卫氏风云》里是想写一个错综复杂的故事的,但是事与愿违,因为种种原因,《卫氏风云》扑街了。《楚》当初的目标,就是一扫《卫氏风云》的颓势,争取能重新达到《曹冲》的成绩,在编辑和各位书友的支持下,这个目标已经基本达成。老庄可以安心的写自己想写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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