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这样客气,看在你一把年纪,又快死了的份上。”
杨逍慢悠悠地说:“我来这儿,就是为了看热闹。”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门外听他们说话,肯定不会察觉出杨逍在说话时,其实抬手接住了一个东西。
那是半截水杯。
水杯碎裂后,锋利的茬口犬牙交错,就像好多把短匕那样,被实在受不了的沈存冒,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砸了过来。
好像白玉雕刻而成的纤手,看似从容不迫的随便一招手,就接住半截水杯的动作,是那样的优雅,出尘。
就仿佛绝世美女,抬手拈花那样。
谁要是企图用残杯割坏这只手,那绝对是罪大恶极的。
可这也不能怪沈存冒啊。
谁让杨逍如此的狂妄了!
你听听她刚才都说什么了,说沈明清别这样客气,都一把年纪,又快要死了的份上——她这不是诅咒人吗?
身为人子,沈存冒的教养就算再好,也不能任由他爸被诅咒,却狗屁都不敢放一个啊。
更何况,杨逍又说她来藏龙山,就是看热闹,看热闹——
沈存冒能忍,才怪!
一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臭女人,仗着厉害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残酷的事实证明,厉害的牛人,确实能为所欲为的。
在沈家父子的四目注视下,轻飘飘接住半截瓷杯的杨逍,不,是那只白玉雕刻把的纤手,缓缓一缩。
喀嚓,咔咔咔的一阵轻响,白色的粉末,就从那只纤手中的指缝中,缓缓地洒落,随风飘扬。
杨逍就像是在变戏法。
那么结实,能把人手扎个透心凉的半截瓷杯,竟然被她那只柔若无骨的雪白小手,给抓成了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