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慕宝儿啊……”权玺有些不耐,惯性地不喜欢陌生人占据他工作时间。救人可以,但救下来后,怎么还这么麻烦?
小麻烦精!
“少爷,您不认识?”管家小心问道。
“认识。”权玺想到傅良之还在医院,自己反正也是要去医院看看的,索性便道,“让厨房做些饭菜,四十分钟后送去医院,送两份。”
又想到小姑娘今天口口声声想吃肉,权玺又加了一句,“做两道肉菜。”
“好的。”
杜家月女士很开心,原来狗儿子真的在外面认识了小姑娘。
所以,什么时候结婚?
管家实在看不过眼,温馨提示道,“夫人,还只是认识。”
具体跟少爷是个什么关系,还不清楚,暂且倒也不必想得那么深远。
“这是个好的开始。”
好的开始,意味着很大可能有好的结果。至少,她不用忍痛接受傅良之当自己‘儿媳妇’。
管家:……行吧,夫人开心就好。
……
权家送饭的人到医院门口时,权玺刚好到,拎着两份饭,先来了慕宝儿的病房。
慕宝儿鼻子很灵。
权玺刚出现在病房门口,即便是隔了这么远,外加一个保温盒,慕宝儿都十分灵敏地嗅到了肉香味。
小姑娘也没有别的什么爱好,就是爱吃肉。
于是,慕宝儿顿时眼前一亮。
满含期待和高兴地看着权玺。
她本来眼睛就极漂亮,乌泱泱含着水,跟小鹿一样巴巴地盯着人瞧时,又乖又软,又略带几分直白。
“哥哥,你是带肉来了吗?”
慕宝儿眼里写满对肉肉的期待,权玺向来冷面寒霜,都忍不住有点想笑。
怎么会有小姑娘,这么毫不矜持地沉迷于吃肉?
他跟她好像还不是很熟的样子,竟然在他跟前,都不遮掩一下,心思就这么透亮单纯?
权玺将饭盒递给慕宝儿,小姑娘打开饭盒,果不其然看到肉。
瞬间,眼睛更亮了,如星辰般耀眼!
权玺头一回记住了一个女孩子的眼神,心弦似乎被羽毛轻轻拨动了
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