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的好办,头顶的椰子树上就有现成的,凌骁一扬手,投掷了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子,击落一颗椰子,敲开就能饮用。
等方璃喝得差不多了,凌骁把西装铺在地上,让她先睡一会儿。
至于吃的,凌骁去密林深处猎取了两只雉鸡,去掉内脏,用椰子的汁液冲洗干净,用巨大的树叶裹住,糊上泥巴,埋在泥土下面,用暗火炙烤。
等方璃一觉醒来,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两只雉鸡烤的刚刚好,外酥里嫩,香气扑鼻,虽然没有盐和调料,但是野味天然的鲜香,抵消了这些不足,还是蛮好吃的。
凌骁逼着她把四只鸡腿全都吃了,直到她吃不下了,他才吃剩下的部分。
剩下的都是最不好吃的,骨头多,肉少,且很柴。
方璃有些过意不去,可他却一副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她不由感叹:“骁爷真好养活,还特绅士。”
“那只对你。”
“……”其实,她又何尝不知?
心里不是不感动的,可惜,凌奶奶惨死的真相一天查不出来,她就一天不敢让他知道,自己是方璃,是逍遥,是当初他真正的救命恩人。
爱情再美好,他俩已经错过太多次,现在对她来说,生命更重要。
不想面对他灼灼的深情目光,她佯装困倦,挪了挪地方,背靠着他的背坐下。
巴顿趴在凌骁面前,吃他吃剩的骨头。
吃完最后一块骨头,两人一狗,继续出发。
凌晨四点多,借着巴顿金项圈和线香的助力,他们终于找到了豆豆,很快,就悄无声息的摸到绑匪那里。
那是一处山洞,两人正要靠近,探看里边的情形,忽然砰砰砰几声枪响,凌骁抱着方璃,就地疾滚,躲避突如其来的子弹。
他俩的反应,都不谓不快,可是子弹的速度毕竟更快,凌骁的手臂中了一枪,血流如注,方璃却被他毫发无伤的护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