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千金大小姐,被人物化并不是第一次,起初就觉得羞耻,后来听多了,也就麻木了。
反抗这个词,对她来讲太奢侈。
就在姜穗准备喝第二杯的时候,一直挺沉默的张梦蝶起身了,她走了过来,接过姜穗手里的酒,笑道,“方总,怎么新妹妹一来,就不管我这个旧人啦?你那个广告,我也想要,这杯酒,我喝成不成?”
一姐就是一姐,张梦蝶的风情,是姜穗比不了的。
前者浸淫风月场多年,一颦一笑都是媚态,举手投足都能发射信号,姜穗跟她比起来,小家子气了些。
更何况,张梦蝶往日虽然陪酒,但不陪睡。她腔调很高,架子也端的稳,人又会来事会讲话,那些老总也愿意跟她推心置腹。
方总一听,注意力也就偏了,跟张梦蝶你一言我一语,盯着她衣领不放。
那股恶心的油腻感,再次席卷而来。
要是四年前,姜穗还在KTV里做事时,人小胆子大,眼界不高自然不怕事,谁往她衣领里伸,她就能咬断谁的手指。
可现在呢,姜穗却不敢。
她知道,自己能吃这碗饭,靠的不是本事,靠的是有人赏脸。
哪天她要是不识趣,人家掀她饭碗,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姜穗没那个胆量,也不敢去触逆鳞。
随着张梦蝶一杯杯的灌,气氛也浓了许多,她红着脸,悄悄地在方总耳边说道,“我给您准备了个礼物,您瞧不瞧?”
这一俯身,春光乍泄。
方总脸上横肉都挤一堆了,连忙点头,张梦蝶眼底划过一丝讥诮,站了起来,然后拍了下姜穗的背,“你出去拿。”
还未等姜穗起身,张梦蝶就凑近她耳边,用气音吐了一个字,“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