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4 / 9)

寒冷的冬日清晨,吃上这么一碗,确实是……真鲜!

身上也热乎乎的,温明曦戴上雷锋帽,裹得严严实实的准备往农场去。

出门前,突然被温明娇喊住:“四姐,秋苗姐喊咱们明天一起去山上,他们队里去锯木头,正好有伴,我们带小爬犁去拉柴火,你去吗?”

“去!”温明曦毫不犹豫。

她穿进的是一本男知青写的年代文里,就在去坐热气球前一晚,骂骂咧咧地把这本书看完。

原主是这一代有名的美人,托人来提亲的人不少,但老温家疼孩子,不想女儿早嫁,都推了。

而且这个年代倡导晚婚晚育,为了响应号召,二十三四岁才谈婚论嫁的大有人在,温明曦就这么一直长到二十二岁。

按照原书的剧情,这次山上锯木,男知青宋溪使了小心计,在大树倒下时上演了一把英雄救美,性子软弱善良的原主感动得鼻涕泪流,就此答应了他的亲事。

这是对原主描述最多的片段,结婚后,对原主的描述少之又少。

总而言之就是——“贤内助”一个,全程无高光。

温明曦那时在思考原主看上宋溪什么,想了想,大概是颜值吧?

在书中,宋溪是个堪比宋玉潘安的大俊男。

像不少漂亮女孩一样,原主的美好人生,以结婚为分界,戛然而止。

结婚后,温明曦马不停蹄给宋溪生了个大胖小子,宋溪也搬到老丈人家住下,从此摆脱条件贫瘠的知青点,过上有人伺候吃喝的生活。

眼下是1972年,再过几年,宋溪嗅到回城的风吹草动,立刻托关系回了城。

跟原主说等回城安定下来再来接她,结果一等,就是十年。

更可恨的是,宋溪没留下老家的任何信息,原主想写信都没地方寄。

这十年,宋溪可不是兢兢业业地赚钱创造条件接她们回去,而是回城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厂长女儿。

可十年里,一个蛋都没下出来。

彼时宋溪已经飞黄腾达,以生不出儿子为理由,踹了厂长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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