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良在去世之前,利用时间差,也就是利用别的同事都在村里做事的时候,他偷偷返回到了县城的宿舍。回来的时候,不是一个,而是俩个。
另一个就是他新结交的女友——那个苦命的女人——被拐卖过的。
宋大良长有潘安的容貌,驴子一样的行货,功夫了不得。第一次小试牛刀,那女的就完全不行了,看起来像是死去活来。可能是她偷跑回家后,有一年多都没用,但是正值年少时期,精力旺盛,每每彻夜难眠,聊以自己解决完事。
不巧遇到了这个大灾星,活活地被他的眼睛给勾了去。宋大良也离家几百里,也是烈火金刚般的需要,俩人一拍即合,相见恨晚,一个回合,就甚满意,如鱼得水,竟然离不开了,三天两头地都要来一回,一回就是实实在在地弄个半死不活,看起来像是大病了一场。
女人刚好在娘家住,无巧不成书,宋大良正在她娘家做事。自打二人相遇后,每每思念对方,为顾及娘家人的脸面,宋大良算好时间,二人双双来到县城继续操练,满足各项需求。
二人正在兴致高涨之处,门外有人开门,着实吓人一跳,按照规律,这个时候不该有人来,真是扫兴。
宋大良迅速胡乱穿了一件衣服,出了卧房,看见同事尹贤仁站在门口。尹贤仁正盯着门口的一双女鞋看着,宋大良对尹贤仁说:“你怎么回来了?”
“我给我儿子送学费。顺便回来拿点东西。”尹贤仁说。
“老哥,今天真不巧,那里屋,有我的‘初恋’。”宋大良接着说。
“那真不好意思,我拿了东西就走。”尹贤仁二话没说,果真进了男生宿舍,捡了几件衣服,悄悄地离开了。
尹贤仁走了之后,走远了,嘴里念念有词,倒霉,倒霉,这一下子麻烦了,要倒霉的。这对狗男女,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干出这等苟且之事,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人应该揭发才对,简直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再这样下去,整个单位的风气都败坏了。如果不惩罚他,天理难容啊!
宋大良巴不得尹贤仁快点走,听他说要走,高兴坏了,但是不表现出来,仍然表现没事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冷漠。他听到尹贤仁下楼的声音,然后回到房间,继续他们的猴儿戏。
事情已经败露,宋大良不担心,他女伴倒是担心起来,毕竟这事见不得光,一旦说出去,身败名裂,难以在家呆下去了。
从那时候起,宋大良见到尹贤仁,就不自在,尹贤仁呢,也怕宋大良狗急跳墙,就不敢声张,每逢开会,或者负责人分别找同事谈话,尹贤仁半个字儿都不敢透露。
就这样过了两三年,相安无事。一直到宋大良东窗事发,携款潜逃,接着钱尽返乡,然后病入膏肓,最后一命呜呼,叶落归根,埋葬。
大概过了半个月,人们在唏嘘之余,偶然谈起这话题,才渐渐明白真相。这个时候,可以盖棺定论,宋大良到底是怎样的人?
宋三皮心里暗暗埋怨尹贤仁,真够阴险的,隐藏那么久,直到人死了才说。如果早发现,早帮助,早挽救,宋大良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可是,人心难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何必自讨没趣?尹贤仁又不是宋大良的哥哥,也不是亲戚,没义务说他,说不说是他的权利,如果不说,宋大良应该自己觉醒。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绝对不能做,这是基本的常识,可以做出简单的判断。
尹贤仁如果不透露此事,这事和宋大良一起埋葬到土里,不见天日,也行,可尹贤仁偏偏要把此事翻出来,目的是什么?不得而知,似乎在证明他的敏锐的观察力吧。还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