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有不少人走出来,有人推着好几个行李箱,也有人背着包,来接机的一不是激动的相拥。
于凌瑶很快就在人群中捕捉到了褚华藏的身影,他虽然有混血,但长相还是更偏向西方的,个子挺高的,戴着眼镜儿,才五十出头的年纪,却已经有了许多白发。
他穿着一件铆钉的皮夹克,下身是牛仔裤,打扮的十分摇滚,更让于凌瑶吃惊的是,他的行李箱是粉红色的……
褚华藏也见到了他们,大步走过来。
温斯臣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和他打招呼,没想褚华藏竟开口说道:“我从小学习中文,不输给你们。”
他的中文很好,说的很流畅,听不出任何口音,甚至比许多北城人讲的都要好。
于凌瑶也被惊艳到了。
温斯臣微微一笑,“一路辛苦了,先送褚教授去酒店休息,晚上一起共进晚餐,明日再帮我妻子做检查,这样安排如何?”
褚华藏立马拒绝了,“温先生,我时间紧迫,恐怕没有时间休息,也没有时间与你共进晚餐,咱们直接去医院吧。”
“也好。”
于凌瑶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个粉色的行李箱,实在是太瞩目了。
她法想象,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居然也有一颗少女心。
褚华藏注意到她的目光,笑道:“我喜欢摇滚音乐,喜欢别具一格的东西。”
于凌瑶虽不能理解,但表示尊重,“您有勇气做自己,很厉害。”
去医院的路上,司机开车,褚华藏坐在副驾,温斯臣则与于凌瑶坐在后排。
褚华藏突然回头看了一眼于凌瑶,“你是画师?脆皮鱼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