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烧过的煤球,只要没烧彻底,原主也捡回来接着烧。
她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捡垃圾,攒成一堆卖到废品收购站去,赚点零钱贴补家用。
几乎每天都能有一毛钱的收入,一年下来,收入三四十是不成问题的。
这些钱,她全都交给了妈妈,也换取了她在这个家的“安宁”。
没有打骂、只有漠视的安宁。
她9岁的时候,依然每天在家做事,很多邻居就问:“怎么不让书莘去上学呢?”
城里孩子,到了年龄,基本上都会去上学。上到什么程度且不论,小学是肯定要去上的。不然就是文盲,以后不可能找得到工作。
朱胜利和唐桂花为了自己的面子,让原主去上小学了。但是该干的活不能少干。
即便这样,原主也很高兴。
每天忙的跟个陀螺一样,晚上只能睡四五个小时,她依然很高兴。
就这样,读完了小学,上了初中。
现在是71年9月,苗书莘17岁,刚上初三。
朱建英18岁,已经高中毕业了。
刚毕业,没工作,正是下乡的好年华。
于是,街道办就上门来做动员了,说是动员,其实就是通知,告诉你,你家该有个孩子下乡了。
人家没有明确指名道姓让谁去。
家家都有一本账,你家有一个符合条件必须下乡的,就必须走一个人,但是至于真正下乡的是不是这个“该去的”,他们并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