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格局没多大变化,跟他几年前来过的时候一样。
一张竹榻,两张竹椅,一方矮几,矮几上放着一只水烟筒和一个茶缸。贴着墙角放着一把镰刀和一柄砍刀。
壮汉将手电倒竖着插在茶缸里,一束亮光便照到了屋顶上,照得木屋像挂着一只5瓦的灯泡。
隐隐的灯光下,洛桐手脚被缚蜷缩在地上,像是一只待宰的小羊,仔细看,她的脸上又像是镀着层珍珠的光泽,脆弱易碎,连鼻息也跟着微弱。
壮汉咽了咽口水,目光又被洛桐白花花的大腿和小腿牵过去,他用眼神猥亵着这漂亮的身体,忽然觉得有些烦躁,浑身像是穿着湿衣服,滞住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在钱的份上,他忍了忍,移开了视线。
等人到,还要很久,他得找点事做做。他眼睛扫了一圈,从矮几的抽屉里找到些烟草丝。
他将水烟筒倒扣着敲掉了点灰,又从角落的水缸里打了一些水装进水烟筒里。
然后,他将烟丝搓成了团儿,在进烟口上点燃了往里拨了拨烟丝。
他倾斜着水烟筒吸了一口,烟筒便发出咕噜咕噜的响,这声音令他过于敏感的神经略微得到了些安抚。
吸了几口,他看了眼手机,等着贼眼给自己来电话,可这偏僻的地方连个信号都没有。
……
贼眼将破车开到了酒吧街后门,找了酒吧街兜售药丸的黄毛。
上次红点出事以后,红点酒吧的老板阿昆再不许他们这些“卖药”的靠近他酒吧。兜售药丸的就从蹲点变成了游击。
黄毛认出了贼眼,说了一句:“买什么?一夜情的还是要上头的?”
贼眼将黄毛拉到旁边人的暗巷,他压低了声音:“来点效果猛一点的,用完让人没力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