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将各郡主农田划为公田,在各地建立农场,由华夏农业集团统一进行经营。”
“三是禁止农田私下买卖,若有要出售土地者,必须到当地官府进行登记或直接出售给华夏农业集团。”
“四是除农田外的矿产、林地、沼泽、湖泊皆为国有,由华夏集团独家经营,任何人不得私自开采。”
众人一听,有些惊奇,主公这是要让所有土地都收归国有吗?
“五是要对所有住宅土地进行重新登记,发放新的住宅产权证明,未登记的划为国有土地。”
“关于土地改革,我提出以上五点建议,诸位可有补充或者修改?”
“主公所言甚是,我等赞同!”
几位军师一致同意。
这项改革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内容。一直以来,吕布势力内就是这么执行的,不过此次是明确了一下罢了。
就是不知道发放新的产权证明是干什么的?有那个必要吗?
“好,既然如此,土地改革就照上面所述进行,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税收改革!”
“取消各种苛捐杂税,各地官府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征收额外税收,只执行两种税收,农税、商税。”
“农税按每户拥有农田数量阶梯征税:拥有农地十亩以下的,按十税一征收;十亩至五十亩的,按五税一征收。”
“五十亩以上的,按二税一征收。”
“商税具体税率仍执行商业部的规定,暂时不变!”
“诸位可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