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我虽然用耻的手段抢来了压寨夫
人,但是我脸皮厚哇,你们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我。但这并不能改变我对衣衣一见钟情并且把她扛回家的决心。
宁歌看了眼车里被打晕的丫头,觉得自己真
的日没事找事。
她扪心自问,自己从不在马路上扶老奶奶,也从不会见义勇为,甚至连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对她而言都是句屁话。
可今天鬼使神差地就顺手把这丫头打晕从窗户扛出来,塞到了自己的车里。
乱世之中人人自危,自己理应以自身安全为上,丢下这个丫头顶锅,可是..
宁歌默默看了眼霓衣的脸,太好看了!她不止一次唾弃过自己的品味,也不止一次去过那家妓院,怎么从前就没见过这丫头呢?新选的花魁吗?这也太合胃口了。
"你,你是谁?"霓衣苏醒之时发现自己竟在一张足有三米宽的床上。
目所能及不奢靡至极。
随便一件都是能抵自己身家性命的宝物,此时却被人毫不在意地随意摆放在卧房里。"我叫宁歌,"宁歌眯眼笑着,小虎牙显得她格外亲近和蔼。
论谁也想不到,她是个蛮不讲理,毫底线的军火贩子,还是个退役雇佣兵。
霓衣论如何都接受不了宁歌将她从一个省拉到了另一个省这个事实,宁歌她家在这儿,这里很安全。并且每天都会送她一支玫瑰,或红或白或紫,以表达自己炽热的爱意。
霓衣不喜欢这些东西,她觉得很俗,她有别的心上人,那是一个温润如玉的世家大少爷。
那个人答应了要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