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居住在乱葬岗,以死人的尸骨为食物,但同时,它们更喜欢新鲜的血肉,尤其喜欢温热的血液,喜欢撕开血管时,那喷涌而出的血腥味。
这会刺激它们的神经,激活它们的捕猎天赋。
“呜——”
为首的最大只的血豺往前走了几步,它似乎是这群血豺的首脑,它的体型最大,几乎有1.6米的身长,锋利的爪子踩过松软的土地,在地上留下一刀刀深浅不一的抓痕,它低下了头,咧着嘴,发出犬科动物发动攻击前的呜咽声,随时准备冲上来,咬住猎物的喉管。
“亚瑟,放我下来。”
恺撒冷了几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亚瑟顺从地放下了她,并下意识地抬手将她护住。
“别担心。”
听到亚瑟的声音,恺撒抬起头,便看到亚瑟正盯着周围越来越多的血豺,表情越发严峻。
“哼,菜鸟,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独眼抽出匕首,侧身后退了一步。
血豺群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将他们包围在中间。
三个人相背对着,形成了一个三角攻击之势。
恺撒从后腰拔出了第二把手枪,双手持枪,看着眼前饥肠辘辘的血豺,暗红色的眼眸恢复了几分往日的神采。
“大开杀戒吗,随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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