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森林之王,一个是百兽之王,双方打得十分激烈,獠牙和爪子不断交锋,从战斗技巧上来看,明显是森林之王更胜一筹。
它的招数灵活而凶狠,招招都是致命攻击,很快,所?人就被雄狮的气势所震慑住。
同时心中产生疑?,这确定是富家少爷的伴生兽吗?
这分明就是斗兽场里的恶魔。
它身上释放的是杀气,獠牙下咬杀过?数的亡魂,所堆积出来的杀气。
盖斯完全不是对手。
斯宾塞再也顾不得质?温泽尔,他冲着林尘吼道:“快让狮子停下!”
“它要是敢伤了盖斯,我绝对会要你死!”
“贱民!”
“你要谁死?”随着声音传来,门口忽?出现一道高挑的身影,原来是匆忙赶过来的司昂,他的眼神如利刃一般,让人不敢直视。
斯宾塞看见司昂,立刻大声道:“司昂,快让你的狮子停下,我们没必要为了一个玩??儿打架!”
在他眼里,林尘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情人罢了,司昂的脑袋被门夹坏了,才会为了情人和他计较。
上流社会的人,利益都是共通的,哪怕司昂不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也不会轻易打破规则。
闻言,司昂却冷冰冰地盯
着斯宾塞,命令道:“帕克,今天不见血,不许停下来。”
斯兵塞愕?:“……”
他说什么?
骄纵的贵族少爷,?法确定,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
司昂没心思欣赏斯宾塞的脸色?多难看,他迫切地想确认林尘的情况,?是径自走?贴墙而站的小弟弟。
看见司昂到来的??一秒,林尘已经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刚才真的让他很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