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时的土地,在有地契的情况下,都是属于私人所有。
自己的土地想种什么都可以,想要买卖转赠也可以。
当然了,有土地的话就得交税,也就是最常见的田赋。
历朝历代,田赋与人头税,都是朝廷最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像是明朝之所以灭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土地兼并与读书人免税的政策之下,原本是定额的土地逐渐转嫁到了手中还有土地的普通农户头上。
农户交不起赋税就只能是破产,而农户破产导致朝廷收不到赋税,没有赋税自然是养不起兵马,养不起兵马就打不过敌人,打不过敌人当然是要灭亡了。
想要抑制土地兼并,就要将土地从名义上归拢到皇帝的名下。
可哪怕是名义上的,也得给出足够让人满意的好处来,否则的话自家的土地被名义上抢走,必然会引起巨大的动荡乃至于叛乱。
至于说给什么好处,那自然不用多说,只要一条就足够了,那就是免除农税。
李云泽的操作,跟明末士大夫们的操作差不过,只要将自己家的土地名义上奉献给了天子,那就可以免除农税。
当然了,李云泽又没疯,自然不会搞转嫁的事情,将别人应该缴纳的份额,转嫁到剩下的农户头上去,逼迫农户破产之后造反。
汉初的时候,农税是什一而税,也就是十分之一的税收。
不过文景二帝时期,为了鼓励生产将农税改成了三十税一,这绝对是非常仁慈的税收数额了。
可再仁慈也是税收,也是要缴纳粮食跟刍稿(秸秆)的。
秋收的时候,自己家里多少都要交些税收,可隔壁将土地投效给天子的,却是什么都不用交,自然是会心中有想法。
只是三十税一的税收太少,不足以让所有人的农户都原因将自己的土地在名义上投效给天子。
因为投效给天子之后,就不能买卖了。
农业时代里,土地就是最大额的财产,这份财产不能动,那影响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