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道:“还有诸多案例,若陛下愿听,老臣一一道来……”
官家答道:“可!”
司马光再受振奋。
于是,一连介绍了数个案例。
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杀人案例。
譬如怀州魏简、郭兴因为赌钱,产生争执,郭兴的父亲郭升闻言赶来,见到自己的儿子被魏简按在地上打,就拿头去撞。
父子两人制服了魏简,魏简只能低头,待他们父子放开魏简,魏简却忽然发难,一拳打断了郭升咽喉,使对方当场身死,地方官却判‘刑名疑虑’,魏简因此免死。
还有那耀州的张志松,因为喝醉了,听到邻居张小六在家里诅咒做法他们家兄弟姐妹,就冲过去将之一拳打死,地方官却判决:张志松本无杀意,故而‘情理可悯’,也免死,只是脊仗刺配而已……
司马光说着说着,就有些激动了,拜道:“陛下,如此一来,杀人者蒙恩不死,被杀者又该向谁诉冤?”
“此岂禁制凶暴、保安良善?”
……
赵煦翻着司马光上呈的一件件案子的案情。
这就是他,会召见司马光的原因。
王安石的慎刑思想,主导下的刑统,难免出现这样的疏漏。
这也是官僚系统的弊病所在。
一切都是循规蹈矩,一切都按照判例来。
偏偏,很多人其实没有断案的能力,也缺乏实际的施政之方。
这就造成了一个现象——拿着判例,生搬硬套。
隔壁州,判了一个相似案子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