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88章 本草(1 / 3)

但紧接着就是一阵后脊梁骨发凉,因为人猪同葬不正是教授一直在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么?

看来住在巴尔思家里把我扔给这个老光棍醉汉果然没有那么简单,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们现代人根本无法想象在那个没有书籍没有文字的年代人们是如何生活和生存的,也许那个时候的人们比我们更加接近自然界的动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相对他们都已经是机器先进的了。

那时候的人们如果家里养了一头温顺听话的野猪那么一定是一件大事,大到到死的时候都舍不得离开,因为他们已经是亲密相连的伙伴。

可越是如此越让我摸不着头脑,教授让我研究人猪同葬就直说,让我研究继承他的天熊崇拜就直说,让我挖掘红山女神与传说中女娲的关系就直说。

不是我逼迫他说而是他本就应该直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是我的导师教授,教授给学生布置实习论文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干嘛这么遮遮掩掩?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可以自选题目,问题我是教授亲自带过来扔到大草原的,即便自选论文题目也得跟导师提前沟通好才行啊。

越想脑子越乱越想身上的伤口越疼,我开始发烧,我开始拼命的喝水,这是最原始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降温方法。

转过头痛苦挣扎中看见呼呼大睡的巴尔思,我的注意力再一次被这个醉汉吸引,情绪也不再那么激动。

也许巴尔思这个大家伙是文化返祖,因为在敖汉旗我的考古前辈们真的发现了人与猪同葬的墓葬,而且还不止一处,保存完整。

巴尔思的帐篷和羊群在敖汉旗,普通人也许对这个名字并不怎么知晓,可是在考古专业内部这里却是真正的文明圣地。

这里正式命名的史前考古文化有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一个旗县里拥有四种不同考古文化命名这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教授才会带我来这里,这里的兴隆洼遗址可精确测算到距今8000年,是名副其实的华夏第一村。

乌兰巴尔思这只只会喝醉酒的红老虎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也会死在这里,也许他真的会跟他的猪埋在一起。

想到这我有些失落,教授就是我的亲人,尽管他对我一向严厉,可是他一走我的心里立刻变得空唠唠的。

教授为什么突然走了?

又为什么把我一个人带回我出生的家乡?

明天就是立冬,我的生日。

二个小时后巴尔思醒了,他是被饿醒的,起来找吃的也没忘了失魂落魄的我,“你是在山里遭了野狼么?怎么这么狼狈?没亲手掐死过野狼的男人根本不叫男人,根本没啥!”

他边说边扔过来一大块早已冰冷的羊腿,羊腿是巴尔思常年的食物,他只吃羊腿,其余部分要么卖掉换酒要么直接扔到帐篷后面的小山包上喂老鹰和乌鸦。

他喜欢老鹰也喜欢乌鸦。

“吃吧,别挑三拣四,老酒鬼走了这里我说了算,明天带你去赵宝沟,要去七天。”

“可惜阿二受伤了不能跟着一起去,也不知道遭了什么邪!”

我的脑袋嗡了一声,巴尔思实际上有两个宠物,那只500斤的猪叫阿大,还有一只乌鸦叫阿二,可是我从没见过。

难道他说的是昨晚围着我转圈盘旋滴血的乌鸦?

我腾身而起手里抓着冰冷的羊腿,眼睛死死盯着巴尔思的嘴唇,看他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看啥?贼头贼脑的,你娃子咋看咋奇怪!”巴尔思远目怒瞪然后就拎着酒壶出去了,我赶紧轻手轻脚的跟在后面想要一探究竟。

谁知这个老光棍就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好好呆在帐篷里,哪也别去,敢跟着打断你的腿!”

教授还在的时候巴尔思虽然也嗜酒如命经常宿醉,可是对我还算客气,不怎么说粗话更不会命令什么。

结果教授刚走就全都变了,他变成了这里的王,我则成了他看管的奴隶,甚至连人身自由都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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