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有一段名言,是怎么说的?
大概是,
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任何在我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革命性产物,任何在我三十五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
所以,当互联网行业策马奔腾的时候,全国的金融业老顽固们都傻不拉几地看着,
介是个什么东西?
转账?
我也行啊!
然后一边表示不屑一顾,跟谁都说那玩意儿不安全,风险太大不可控,一边偷偷摸摸地关注。
这样又过了几年,
好嘛,上面一看,使用网络支付的人群和资金量,都是一年更比一年高,这堵是堵不住的了,该怎么办呢?
灭是肯定不能灭的,那就只有收编呗!
于是就开始研究颁发网络支付牌照。
金融监管机构,以为将网络支付公司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就可以让他们消停下来,
呵呵,那是他们想多了!
原来没证的时候,偷偷摸摸都能发展壮大,一旦有了正式编号,那还得了?
于是从一二年开始,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业便进入第三个阶段,
全面开花!
你实体金融业有的,我们要有,实体金融业没有,或者说做不到的,我们同样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