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旭挑了下眉。
电影看多了?
见他还是没反应,弹幕又变了。
字里行间洋洋得意,认为他怕了,在强装镇定。
看小丑表演是得有忍耐限度的。
言旭自认涵养还行,但忍了这么久也确实是看不下去了。
他掏出了手机,开始百度。
搜到了想要的内容后,又开始给这些人念起来。
“根据种花《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适时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种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根据种花《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种花《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
“根据种花《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
“根据种花《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
……
一连串的法律条案下来,镇得直播间所有人都呆住了。
一个个弹幕不发了,评论速度也慢了下来。
老粉们哭笑不得,觉得不愧是旭宝能想得出来的解决方式。
但新粉们却只觉得这人奇葩又可恨。
哪儿来的神经病啊!
谁他喵要在这儿听人讲律法?不是说好的骂战吗!给她们讲得这么明白,谁他喵的还敢在直播间发弹幕写评论啊!是怕自己罪行不够重了是吧!
言旭根本不关注屏幕后那些人的想法如何,念到口渴的时候,还悠哉喝了口水。
喝完接着念。
念得发弹幕的那些女孩儿最后实在忍不住,怒退直播间!
玛德!
奇葩!
神经病!
言旭把一系列相关律法念到差不多的时候,才堪堪停下来。
言旭抬头看了眼直播间的人数,一百八十万掉到了六十万。
嗯,言旭暗自点头。
还是律法最具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