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微微一笑,抓起一个酒瓶,精准的朝着一个方向砸去。
冲在最前头的小弟脑袋开花,残余的啤酒连着鲜血淌了一脸,紧接着秦风拔出固定在台上的麦克风杆。
甩手便是一棍,又放倒了一个小弟,十几棍打出后,所有的看场小弟都已经倒在了地上。
舞女吓得不轻,这代表着,她没有人可以依靠了。
“你...你想干什么?”舞女颤声问道,秦风又摸了一把,打趣道:“小姐,我说过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何必呢?”
这时,一把手枪顶在了秦风后脑勺上。
秦风像是被定住一般,举起双手表示自己不会反抗,紧接着后背便挨了一脚。
“小子,挺能打啊!”
一个寸头男人,眼神犀利的数落着倒地的秦风,他便是这家酒吧的老板狼哥了。
“狼哥!”
舞女见到了救星似的,奔入狼哥怀中哭诉:“他...他欺负了!”
“没事了,他再能打,难道还能打得过枪?”狼哥很是得意,只要有枪在手,他什么都不怕。
秦风从地上爬了起来,浅笑道:“狼哥,久仰!”
“你混哪条道的?”
狼哥手枪仍指着秦风,秦风却面不改色,淡然道:“我哪条道也不混,却想跟着狼哥混,混碗饭吃。”
狼哥也是个聪明人,稍加思索道:“你是故意的?”
“不然,又怎么能引起狼哥的关注呢。”
秦风笑了笑,对方能看出自己的意图就最好不过,不然还得费一番口舌来让其信服。
求职者在应聘时展现个人能力,总是比摆出一副讨好表情,更容易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