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发现,这份合同书的第5条,最后两句有问题。
第5条的最后两句是: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
我靠。
就这两句,猫腻特别大。
哪怕到大理院里去打官司,都打不过人家。
因为这上面白纸黑字的,写得清清楚楚“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
不过,当杨峰冷静下来的时候。
他仔细一想,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因为,在重生前,他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当时,开早餐店。
那个狗日的房东老板,见自己的早餐店的生意很不错,要把店收回去,然后租给他的一个亲戚。
因为这件事,杨峰花了2000多块钱,在一个律所的律师那里,做了一次法律咨询。
那个律师最后告诉他。
只要自己交了租金。
那么,在租金到期之内,甲方是无权将铺面收回去的。
如果合同上有这种规定的话,那么,这份合同也是违法的。
因此,天马国际服装城跟租户签的这种合同,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不合法的。
问题是,天马国际服装城的老板,应该明白这一点。
可他为什么还是要将档口收回去呢?